【核心摘要】中国公民与孟加拉国公民在孟加拉国当地登记结婚时,依据孟有关部门要求,中国驻孟加拉国大使馆可为当事人出具《结婚不持异议领事证明》(Consular Certificate of No Objection to Marriage)。该证明由使馆免费办理,常规办理周期为 4 个工作日,支持本人办理或委托他人代办。

一、 什么是《结婚不持异议领事证明》?

根据孟加拉国涉外婚姻登记管理规定,外籍人士在孟加拉国特别婚姻登记处(Special Marriage Registrar / Kazi Office)办理法定登记时,通常被要求提供由其本国驻孟使领馆出具的官方证明,确认其具备合法结婚资格且使馆对该婚姻无异议。

中国驻孟加拉国大使馆针对符合法定婚姻资格的中方公民,在核实其身份及婚姻状况声明后出具该领事证明,用于协助当事人在孟加拉国合法完成婚姻登记手续。

二、 申请材料清单

1.《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领事证明申请表》:现场或提前完整、真实、准确填写并亲笔签名,可以通过官网下载。

2.《婚姻状况声明书》:真实声明个人当前未婚、离异或丧偶状态,中方当事人填写。

婚姻状况声明书


提示: 为节省窗口排队与核验时间,建议申请人提前下载并填写好《领事证明申请表》与《婚姻状况声明书》,并预先复印好双方护照。

三、 办理时限、费用与领取方式

1.办理费用: 免费办理(使领馆不收取任何领事规费)。

2.审理时限: 经使馆审查,申请材料真实、合法、充分,证明事项真实合法的,自受理之日起第 4 个工作日出具领事证明。

3.领取方式: 请在《取证单》上注明的领证日期,由申请人本人或委托他人持取证单原件前往使馆领事窗口领取。

四、 常见问题解答

Q1:中方当事人无法亲自前往使馆递交申请,可以找人代办吗?
答: 可以。如当事人因特殊原因无法亲自到场,可委托他人代为递交或领取。委托代办时,必须提交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经合法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Q2:在孟加拉国办理完结婚登记后,回国如何让结婚证生效?
答: 孟加拉国属于《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海牙公约)成员国。在孟加拉国登记结婚后取得的结婚证书(Marriage Certificate / Nikahnama 等),如需在中国境内办理配偶落户、签证延期、财产过户或涉外事务,通常须经孟加拉国官方主管机构办理海牙认证(Apostille)并附规范中文翻译件,方可在中国境内被合法采纳。

Q3:填写《婚姻状况声明书》有哪些法律要求?
答: 声明人必须对所声明的婚姻状况(未婚、离异、丧偶)真实性负法律责任。隐瞒真实婚姻状况、重婚或提供伪造材料者,使领馆将依法拒绝办理,并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文案参考官方来源:中国驻孟加拉国领使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