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何时加入的海牙认证公约
来源:中国海牙认证代办服务中心发布时间:2026-03-09 浏览量:
新加坡于2021年1月18日向荷兰交存了其加入1961年10月5日《海牙公约》(废除外国公文认证要求的公约,简称“海牙认证公约”)的文书。为落实该公约,新加坡法律事务所(SAL)将于2021年9月16日起为所有出境的新加坡文件签发海牙认证。
海牙认证是根据《海牙认证公约》签发的证明文件,用于验证公共文件的来源真实性。《海牙认证公约》成员国可以约定接受海牙认证以代替任何其他形式的合法化或认证。其目的是简化跨境法律,并消除各国使馆认证程序不尽相同的繁琐流程。
2021年9月16日起,新加坡海事局(SAL)将为所有文件加盖海牙认证,无论文件最终使用地为哪个国家。文件获得海牙认证后,即可在新加坡境外的任何成员国使用,并被视为具有合法签名或印章的文件。如需查询某个国家是否为《海牙认证公约》成员国,请点击此处。
新加坡海牙认证可受理文件包括:个人文件、商业文件和机构政府文件
1.个人文件包括:出生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死亡证明、单身证明(未婚、离婚、丧偶等)、亲属关系证明、护照、身份证、户口本、无犯罪记录证明、收入证明、存款证明、资产证明、医疗证明、健康体检报告等文件办理海牙认证。
2.商业文件包括:公司营业执照、公司注册证书、法人资格证明、公司章程、股东决议、董事会决议、公司变更、注销、更名证明、授权委托书、公司/个人授权书、商业合同、代理合同、劳动合同、形式发票、商业发票、公司价格单、报关单、原产地证、检验检疫证、保险单、提单、箱单、资信证明、资产证明等文件办理海牙认证。
3.其他文件包括:法院判决书、裁定书、公证书、律师函、遗嘱、委托书、声明书、授权声明、放弃继承权声明书、继承权证明书、民事起诉状、答辩状等文件办理海牙认证。如需查询更多文件是否可以办理海牙认证,请点击此处。
新加坡法律学院是委任在新加坡执业的宣誓官和公证人的法定机构:
1.宣誓员:担任宣誓官的律师和事务律师仅有资格根据最高法院司法法(第322章)第68(2)(c)(ii)、68(2)(c)(v)和68(2)(d)条的规定,接受任何宣誓书或声明,或为遗嘱执行人和遗产管理人举行宣誓仪式,以及接受法定声明。
2.公证员:公证人的职责是为拟在国外使用的契约、合同及其他文书进行公证,并出具经其签名和公证印章正式认证的证明文件。与监誓员不同,公证人可以见证当面签署的外语文件。《公证人法令》(第208章)明确规定,每位公证人均享有并可在新加坡行使英国公证人通常行使的所有权力和职能。在不影响权力和职能普遍性的前提下,公证人的实际职能与英国的适用职能基本相同。
新加坡法律学院依法行使《海牙认证公约》权力,通过公证后认证的原则对新加坡国内文件进行海牙认证加签,使其文件在海牙成员国合法性,国际上具有法律效力,若需要在目的国家使用,需要翻译目的国家要求的语言,才能得到使用机构的认可。





